科技查新

科技查新委托

    科技查新是一项十分严谨的、以文献检索和情报调研相结合的科技情报研究工作。为保证科技查新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公正性和准确性,维护查新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请委托人严格按照以下程序向本查新工作站提交查新委托。
1. 下载“科技查新委托书”
    委托人可直接点击此处下载本馆“科技查新委托书”。
 2. 填写“科技查新委托书”
  (1) 查新委托书应由课题负责人或掌握课题全面情况的研究人员填写,并在表中“委托人”一栏使用钢笔或者碳素笔签名,然后加盖委托人所属单位公章。
  (2) 查新项目名称:应与立项书或鉴定书上的项目名称一致。
  (3) 查新目的:可分为立项查新、成果查新等。立项查新包括申报各级、各类科技计划,成果查新包括开展成果鉴定、申报奖励等。以上立项、鉴定、报奖等均应写明具体的级别及名称。
  (4) 查新点与查新要求:查新点是指需要查证的内容要点;查新要求是指查新委托人对查新提出的具体愿望,一般分为国内查新和国内外查新。具体写法可参见“填写案例”
  (5) 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要点:填写研究课题的概要,重点表述查新项目的主要科学技术特征、技术参数或指标、应用范围、查新委托人自我判断的新颖性、国内外同类科学技术和相关科学技术的背景等,空间不够时可加附页。具体写法可参见“填写案例”
  (6) 检索词:是可供查新人员检索时使用的关键词(含规范词、同义词、缩写词、相关词),应从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要点中抽出,同时应属于查新项目所属专业的文献常用词汇。化学物质除提供化学名称外,应尽可能提供其商品名、俗称、分子式、结构式及CA登记号。只进行国内查新的项目可不必提供英文检索词。
  (7) 参考文献:列出与查新项目研究密切相关的国内外同类科学技术和相关科学技术的背景材料、该项目成员在国内外已发表的相关文献(应当尽可能注明文献的著者、题目、刊名、年、卷、期、页)等,以供查新机构在处理查新事务中参考。
  (8) 委托人提供的资料清单:帮助查新人员了解查新项目主要内容、特点以及相关权属等的背景材料。
  (9) 为了保证科技查新结论的客观、公正、准确,查新委托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查新机构施加倾向性影响、不得干涉查新活动。
  (10) 根据待查项目的专业、科学技术特点、查新目的、查新要求等因素,查新用户可以自主选择查新机构;查新机构也可以决定受理与否。
3. 正式办理查新委托手续
  (1) 由委托查新课题负责人或掌握课题全面情况的研究人员,到本馆参考咨询部正式办理查新委托手续。来时需携带已填好并已签字盖章的“科技查新委托书”及相关技术资料(如研究报告、总结报告、已发表的论文、申请的专利等)。
  (2) 办理查新委托手续之日即为查新受理日。
  (3) 与查新受理人交谈,介绍委托课题研究内容,并就查新要求、查新报告提交时间、查新范围等达成共识。
4. 其它注意事项
  (1) 查新委托项目的内容一经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若更改项目的主要内容、技术性能指标或增加创新点,则按新项目重新计费,委托时间从修改之日起计算。
  (2) 查新费在办理查新委托手续时预付,用户取报告时结清。
  (3) 查新项目已接受委托,且已完成检索工作时,若委托人提出取消查新,需支付一半查新费作为检索费用;若提出取消时查新报告已完成,则委托人需支付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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